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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2024-01-18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10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 G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代码:037103,期权简称:太能 JLC1。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人数为 119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654,464 份,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 0.2214%,本次行权价格为 4.399 元/股;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止。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
作。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内
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和 2024 年 1 月 11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97)和《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公告编号:
2024-05)。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48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符合行权条
件后,可行权授予总量的 33%。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
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已届满。
    (二)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情形,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二个行权期):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1)公司 2022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 5.6%,   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1)总资产报酬率为 5.86%,且
(2)△EVA为正。                            不低于 16 家对标企业总资产报酬
(3)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    率 75 分位值 4.88%;
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对比基数不低于 8%,且不     (2)EVA51,061 万元,即△EVA
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为正;
                                            (3)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2.61%,且不低于 16 家对标企业
                                            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75 分
                                            位值 20.78%。
                                            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可行权的先决条件              (1)激励对象中的 7 名领导班子
(1)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领导班子人员,在公     成员,2022 年度业绩考核全部达
司业绩考核年度任期考核达到控股股东中国      到控股股东要求,且授予股票期
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考核要求,予以行权;    权当年所处任期考核民主评议均
应保留不低于授予总量的 20%至授予股票期      在 80 分以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时所处任期考核合格(民主评议得分 80 分    权的期权共 1,683,000 份可全部
以上)后行权。                              行权。
(2)激励对象中的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按     (2)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划分行权比例,      2022 年度绩效考核为C,第二个行
个人年度绩效结果等级分为四档:A(优秀)、   权期可行权的期权中 32,910 份需
B(良好)、C(合格)、D(不称职)。         注销,131,639 份可行权;
当公司经营业绩满足当期股票期权生效业绩      其他 11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条件时,个人在公司业绩考核年度绩效考核      2022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达到A或
等级与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数量的比例关系      者B,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
如下:                                      权数量 7,005,899 份。
    个人绩     A       B     C      D       (3)综上,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
    效考核                                  数量合计 8,820,538 份,其中首
      等级                                  次授予期权 8,654,464 份,预留
    个人行   100%    100%   80%    0%       股票期权 166,074 份。
    权比例
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
人当期可行权额度;未能行权部分的股票期
权作废处理。作废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
销,不得在任何情况下行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太能 JLC1
    2、期权代码:037103
    3、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行权方式: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
行权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5、行权期限: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共分为 3 个行权期,本次为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止。
    6、行权价格、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行权价格为 4.399 元/股,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119 名,可行权数量共
8,654,464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214%。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
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如下:
                                  本次可行权数 占获授股票期 占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权的比例       的比例
             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会学                             31.68       1.0657%      0.0081%
             总经理
  曹子君     董事、党委副书记        21.12       0.7105%      0.0054%

  杨忠绪     副总经理                20.79       0.6994%      0.0053%

   程欣      总会计师                20.79       0.6994%      0.0053%

  曹华斌     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31.68       1.0657%      0.0081%
             原副总经理、董事会
  张蓉蓉                             21.12       0.7105%      0.0054%
             秘书
            原副总经理、总工程
  姜利凯                           21.12        0.7105%        0.0054%
            师
  黄中化    资深专家               10.89        0.3663%        0.0028%

中层(53 人)                    420.922        14.16%         0.1077%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58 人)      265.3344       8.9258%        0.0679%

         合计(119 人)          865.4464       29.11%         0.2214%

    注:(1)公司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向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0.40 万份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首次授予 133 名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
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得行权,3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 C,其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 20%不
可行权。
    (3)除前述情况外,本次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与公司授予时上网公示情况
一致。
    (4)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华斌,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蓉蓉,原副
总经理、总工程师姜利凯,于 2023 年因组织安排、工作调动不在公司任职,根
据《股权激励计划》,应在董事会批准行权事项后六个月内行权。
    7、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说明
    1.经核查,公司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参与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锁定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规定,本次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所获股份的 25%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所获股份的 75%为高管锁定股。
    3.公告日后,参与本次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行权后 6 个月不
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后 6 个月
内不得行权。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及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
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 8,654,464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
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由
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
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
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
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
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
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