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承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或“公司”)2022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太阳能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 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节能太 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5 号)核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129,40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1,117,981.67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 民 币 11,739,783.69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969,378,197.98 元,以上募集资金 2022 年 7 月 18 日到账,其到位情况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129,409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 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441)验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481,788.88 万元,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80.55%。公司对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光伏复合发 1 电项目、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中节 能永新芦溪 100MW 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 光伏发电项目的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是否已 截至 2024 年 5 截至 2024 年 5 预计达 预计达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月 31 日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月 31 日累计投 到可使 到可使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额(1) 进度(3)=(2) 入金额(2) 用状态 用状态 分变更) /(1) 时间 时间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2024 年 2024 年 300 兆瓦光伏复合发 否 110,100.00 110,100.00 79,976.15 72.64% 6月 12 月 电项目 中节能敦煌 30 兆瓦 2022 年 2022 年 否 9,800.00 9,800.00 9,799.44 99.99%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4月 4月 中节能贵溪流口 2022 年 2022 年 50MW 渔光互补光伏 否 18,700.00 18,700.00 18,699.21 100.00% 11 月 11 月 电站项目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 2024 年 2025 年 否 69,000.00 69,000.00 32,225.37 46.70% 伏电站项目 6月 6月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 发电有限公司玉门 50 2023 年 2023 年 否 22,400.00 22,400.00 22,399.44 100.00% 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 2月 2月 目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 2024 年 2024 年 否 69,400.00 69,400.00 51,061.31 73.58% 电站项目 6月 10 月 中节能崇阳沙坪 2024 年 2025 年 98MW 农光互补光伏 否 40,000.00 40,000.00 26,775.36 66.94% 10 月 6月 发电项目 中节能(监利)太阳 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 2023 年 2023 年 能荒湖农场 200MW 否 41,700.00 41,700.00 36,440.58 87.39% 9月 9月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 期 100MW 建设项目 中节能永新芦溪 2024 年 2024 年 100MW 林光互补光 否 38,900.00 38,900.00 27,146.61 69.79% 8月 12 月 伏发电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78,111.80 178,111.80 178,111.8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598,111.80 598,111.80 481,788.88 80.55% - -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含承销费 846.38 万元(不含税)。 三、投资项目调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及原因 2 (一)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因国网负责的外送线路 建设延期的原因,建设进度有所推迟,预计于 2024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因总包单位办理集电线路手续延迟, 建设进度有所推迟,预计于 2025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因施工现场持续降雨,建设进度有所推 迟,预计于 2024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 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因土地交付延迟,建设进度有所推迟,分别预计 于 2025 年 6 月、2024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仅涉及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在项目后续建设期间,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强对项目建设 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尽快高质量地实施。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 林光互 补光伏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福泉市道坪镇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5 年 6 月,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0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3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态时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 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时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许可 孙轩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6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