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会计师关于太阳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4-11-22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
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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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1996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发的《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
〔2024〕120051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我们”或“会计师”)对落实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
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回复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或“公司”或
“发行人”)。
我们提醒本回复审阅者关注:
1、我们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太阳能公司 2024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
因此无法对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发表审计或审阅意见与结论。以下所述的核
查程序及核查结论仅为协助太阳能公司回复贵所落实函目的,不构成审计或
审阅。
2、回复文本中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
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
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
请发行人结合光伏发电行业相关政策、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以及本
次募投项目所在地关于上网许可、电价调控、项目补贴等政策的变化情况,
进一步说明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谨慎性与合理性的影响,并在募集说明
书中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情况
(一)光伏发电行业相关政策
1、光伏发电行业重要政策
2020 年 4 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
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0]29 号)提出,各
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紧
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
目标,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创新方式和保障措施,
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降低成本、扩大规模、优化布局、提质增效,实现高比
例、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
实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20%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20 年 9 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
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
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
中和”。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战
略,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降碳减排工作已上升
至国家战略层面。
3
202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
纲要》,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
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
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20%左右。
2021 年 5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提出,要落实“碳达峰、碳中
和”目标,以及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
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
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
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
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 2025 年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 20%左右。
2022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
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 号),提
出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
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
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
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要实现到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
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
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2022 年 6 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印发,提出“十四五”
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 50%,风电
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4
2023 年 6 月 2 日,国家能源局在组织 11 家研究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
景下电力系统转型若干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并发布了《新型电力系统
发展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
的发展理念、内涵特征,制定“三步走”发展路径,并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
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蓝皮书》明确,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
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
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柔性灵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共同构
建起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2024 年 1 月 22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 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该
文件提出,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监管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地向
新能源项目提供接网服务,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重
点跟踪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交易、结算等情况;指导电网企业进一步优
化并网流程、提高并网时效,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储能、
充电桩等接入电网。
2024 年 5 月 29 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 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文
件提出,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
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 5,000 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 1.3 亿吨。非化石
能源消费提升行动中提到,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
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稳步推进,
未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在我国发电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持续上升。
2、光伏发电行业补贴相关政策
2012 年 3 月 14 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可再
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 号)的通知要求:
“符合补助申请的项目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
5
提出补助申请,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地方
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
目录。”
2013 年 7 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3]24 号),提出要充分认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改进补贴资金管理,完善补贴资金支付方式和程序,
对光伏电站,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招标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与发
电企业按月全额结算;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立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
金的制度。中央财政按季度向电网企业预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
额到位。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2020 年 1 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非
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 号),确立了通过电
价附加资金管理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机制。一是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新增补贴
项目规模由新增补贴收入决定,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二是开源节流,通过
多种方式增加补贴收入、减少不合规补贴需求,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三
是凡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四是部门间相互配合,增强政策
协同性,对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该政策加强了财政支持,
推动了能源结构转型和技术进步。
2021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
事项的通知》,自 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
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新建项
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风电、太阳能发电
的绿色电力价值;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
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
6
3、光伏发电行业上网许可相关政策
2016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
法》(发改能源[2016]625 号),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方面进行
了更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
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
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
电量。各电网企业和其他供电主体(以下简称电网企业)承担其电网覆盖范
围内,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施责任。
2021 年 5 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提出了对 2021 年风电、光伏
发电开发建设采取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2024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对全额保障
性收购范围进一步明确,需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
上网电量:
(一)符合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沼气发电除外);
(二)项目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三)符合并网技术标准。
提出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
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
2024 年 6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 号),提出加快推进
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系
统调节能力建设是新能源消纳的重要保障,需要与新能源发展统筹推进。充
7
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新形势下,为拓展新能源消纳范围,需要灵
活调整调度运行方式,提升省间互济和资源共享能力。
4、募投项目所在地关于电价调控相关政策
(1)本次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在主要区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苏省及贵州
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所在区域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
新疆维吾
1 +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0MW 项目 300MW
尔自治区
(以下简称“察布查尔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 新疆维吾
2 150MW
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吉木萨尔项目”) 尔自治区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
3 150MW 江苏省
简称“扬州真武项目”)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以
4 100MW 贵州省
下简称“关岭普利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以
5 100MW 贵州省
下简称“册亨弼佑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以
6 100MW 贵州省
下简称“册亨双江项目”)
合计 900MW
(2)募投项目所在区域政策情况
募投项目所在地发布的各项关于上网许可及电价调控方面政策中,与发
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具体政策如下:
发布日
序号 地区 政策名称 颁布机构 主要内容/影响
期
《自治区发展改革
文件提出推进新能源由保障性消纳为主向
委关于印发<完善
以市场化消纳为主转变,提高新能源市场
我区新能源价格
2022 年 化电量比重,将新疆区 2021 年起投产的新
1 机制的方案>的通 新疆维吾尔
新疆维吾 4月 能源平价项目发电量全部纳入电力市场,
知》(新发改能 自治区发改
尔自治区 目标上网电价 0.262 元/千瓦时,推动实现新
价〔2022〕185 委
能源发电电量更多进入电力市场。
号)
《新疆电力中长期 2022 年 文件主要规范了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的交
2
市场实施细则》 9月 易规则,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
8
发布日
序号 地区 政策名称 颁布机构 主要内容/影响
期
(新监能市场 市场体系建设。细则明确了中长期市场交
〔2022〕93 号) 易的参与主体及其权力与义务、交易品
种、合同签订流程、结算方式等细节,重
点鼓励新能源项目(如光伏发电)通过中
长期市场进行电力交易,以提升电力系统
的灵活性和稳定性。
《新疆维吾尔自治
文件主要通过完善新疆电力市场规则、规
区 2024 年电力中
范和优化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推动市场
长期交易实施方 2023 年
3 主体参与交易,以及优化电力交易流程,
案》(新发改能 12 月
提升电力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进一步
价〔2023〕26
支持新能源,尤其是光伏发电的发展。
号)
文件主要调整了江苏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
《省物价局关于合
电价和销售电价,适当提高燃煤发电机组
理调整电价结构
江苏省 有关事项的通 江苏省物 2017 年 上网电价,适当降低销售电价,对高耗能
4
价局 7月 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
知》(苏价工
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同时持续推
〔2017〕124 号)
进电力市场化。
《省发展改革委关 文件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机制,
于进一步深化我 加快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
省电价市场化改 定电价的机制,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
贵州省发 2021 年
5 革有关事项的通 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
改委 10 月
知》(黔发改价 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
格〔2021〕769 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有序推动
号) 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国家能源局
文件明确了市场主体的准入标准、交易品
《贵州电力中长期 贵州监管办
种、交易流程、结算机制等内容,尤其鼓
交易规则》(黔 公室、贵州 2022 年
6 励新能源(如光伏、风电)参与电力中长
监能市场〔2022〕 省发改委、 3 月
期交易市场,以提升新能源利用率,保障
贵州省 8 号) 贵州省能源
清洁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
局
文件明确了绿色电力交易的参与主体、交
《贵州绿色电力交 贵州电网 易机制、交易品种、结算方式等内容,重
易实施细则(试 公司、贵 2022 年 点支持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企业通过绿色
7
行)》(黔电交 州电力交 7月 电力交易平台,交易符合绿色标准的电
〔2022〕52 号) 易中心 力,从而助力贵州省的绿色能源转型和低
碳发展。
《贵州省 2024 年电 贵州省能源 文件明确了 2024 年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目
力中长期交易实 局、贵州省 标、参与主体、交易规则和结算机制,推
2023 年
8 施方案》(黔能 发改委、国 动新能源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稳定消纳发
12 月
源运行〔2023〕96 家能源局贵 电量,从而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和
号) 州监管办 市场竞争力。
(二)光伏发电行业相关政策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
1、光伏发电行业补贴相关政策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9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
知》,自 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
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均为平价上网项目,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及省市补贴,相关政策对
本次募投项目未产生影响。
2、光伏发电行业市场化交易相关政策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 2024 年 2 月公布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
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以下简
称“15 号文”),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性收购的范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上网电量中的保障性收购电量、市场交易电量进行了明确区分和定义。同时,
该政策细化了电力市场相关成员责任分工,即从保障性收购、市场交易、临
时调度三个方面细化了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市场主体,
在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方面的责任分工。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国
家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发行人响应政策要求,更多
的电站参与到市场化交易中。2024 年 1-9 月,本次募投项目受到不同省份出
台的相关政策以及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吉木萨尔项目市场化交易平均价格低
于当地标杆电价,关岭普利项目、册亨弼佑项目和册亨双江项目市场化交易
平均价格高于当地标杆电价。
2024 年 1-9 月,本次募投项目中已进行市场化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瓦时、元/千瓦时
2024 年 1-9 募投项目
2024 年 2024 年 1-9 市场化
月市场化 可研报告
项目名称 所属区域 1-9 月上 月市场化 交易电
交易均价 测算价格
网电量 交易电量 量占比
(不含税) (不含税)
察布查尔项目 新疆维吾 4,310.00 - - - 0.2265
吉木萨尔项目 尔自治区 20,485.38 20,485.38 100.00% 0.1912 0.2265
扬州真武项目 江苏省 - - - - 0.3460
关岭普利项目 贵州省 1,573.61 1,563.95 99.39% 0.3600 0.3111
10
2024 年 1-9 募投项目
2024 年 2024 年 1-9 市场化
月市场化 可研报告
项目名称 所属区域 1-9 月上 月市场化 交易电
交易均价 测算价格
网电量 交易电量 量占比
(不含税) (不含税)
册亨弼佑项目 2,242.54 1,898.88 84.68% 0.3597 0.3111
册亨双江项目 1,528.45 1,349.55 88.30% 0.3599 0.3111
上述项目中,吉木萨尔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转固并实现全部市场化交易,
察布查尔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但因消缺尚未处理完成未办理市场化交易相关
手续,其余项目均处于建设过程中。因上述项目所处行政管辖区域不同,市
场化交易情况受不同省份、不同的市场化交易、电价交易及电价调控等政策
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察布查尔项目和吉木萨尔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我区新能源
价格机制的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2〕15 号),在上网许可方面
明确要保障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优先上网,确保电网对新能源发电的消纳能
力;在电价调控方面,未来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将更多与市场需求挂钩,补
贴退坡的同时逐步向市场化定价过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新监能市场
〔2022〕93 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 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
(新发改能价〔2023〕26 号),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的市场化定价,要求企
业提升发电效率和成本管理,以应对市场价格变化,通过规范化的中长期交
易机制,光伏发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成本可能会降低,同时享受更透
明和稳定的定价环境,提高利润空间。
受上述政策影响,发行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募投项目中,吉木萨尔项
目已实现全部市场化交易,2024 年 1-9 月市场化交易平均价格为 0.19 元/千万
时(不含税);察布查尔项目尚未开展市场化交易,预计未来也将实现全部
市场化交易。
11
(2)扬州真武项目
扬州真武项目所在地江苏省为用电大省,受用电需求较高的影响,目前
不涉及市场化交易,全部由电网公司进行保障性收购。
(3)关岭普利项目、册亨弼佑项目及册亨双江项目
贵州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1〕769 号),在上网许可方面,强调对光伏等新能源项
目的优先消纳,简化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审批流程;在电价调控方面,推动
光伏发电项目逐步向市场化定价过渡,减少对固定补贴的依赖,通过调整电
价结构,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间接刺激光伏发电的用电需求,也为光伏企
业带来更灵活的市场需求。
贵州省发布《贵州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黔监能市场〔2022〕8 号)、
《贵州省 2024 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黔能源运行〔2023〕96 号)
以及《贵州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试行)》(黔电交〔2022〕52 号),鼓
励光伏发电企业参与年度、季度、月度等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通过提前签
订交易合同,企业可以锁定未来的发电量和价格,减少因市场波动带来的不
确定性,保障项目的收益稳定性。同时,鼓励光伏企业参与绿电交易、用户
直购电等市场交易模式,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差异化的销售渠道提
高发电收益。
受上述政策影响,发行人在贵州省募投项目中,关岭普利项目、册亨弼
佑项目和册亨双江项目已实现部分市场化交易,2024 年 1-9 月市场化交易平
均价格均为 0.36 元/千瓦时(不含税),预计未来上述募投项目的市场化交
易电量将逐步扩大。
3、光伏发电行业相关政策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谨慎性与合理性的
影响
(1)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情况
12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涉及的关键
数据及指标如下:
预测上网电价
组件平均采购 单瓦建造成本 预测内部收益率
项目名称 (不含增值税,
价格(元/瓦) (元/千瓦) (所得税后)
元/千瓦时)
察布查尔项目 1.65 5,569.05 0.2265 4.45%
吉木萨尔项目 1.9 5,709.95 0.2265 4.43%
1.56/1.58(型
扬州真武项目 4,410.00 0.3460 5.57%
号不同)
关岭普利项目 1.9 4,329.53 0.3111 5.25%
册亨弼佑项目 2.00 4,223.30 0.3111 5.19%
册亨双江项目 2.00 4,213.20 0.3111 5.22%
平均值 1.84 4,742.51 0.2887 5.02%
(2)最新政策及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影响
最新政策及市场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影响主要包括成本和电
价两方面,具体如下:
成本方面,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建造成本主要由设备(主要为组件、储能)
采购成本、EPC 总承包成本、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其他成本项构成。
报告期内,组件采购价格呈逐渐下降趋势, 募投项目实际采购成本平均值约
为 1.22 元/瓦,较效益测算假设更低。
电价方面,发行人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募投项目中,吉木萨尔项目 2024
年 1-9 月已实现的市场化交易不含税平均价格约为 0.1912 元/千瓦时,低于预
测上网电价,察布查尔项目尚未开展市场化交易;关岭普利项目、册亨弼佑
项目和册亨双江项目,因华南地区电量需求较高,2024 年 1-9 月市场化交易
不含税平均价格分别为 0.3600/千瓦时、0.3597/千瓦时和 0.3599 元/千瓦时,均
高于预测上网电价。不涉及市场化交易的扬州真武项目,按照当地脱硫煤电
价结算,与预测上网电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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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成本和电价两方面因素的影响,最新政策及市场情况不会对募
投项目收益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具有谨慎性与合理
性。
二、核查过程
针对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谨慎性与合理性,我们实施的核查程
序主要包括:
1、查阅与光伏发电行业有关的政策、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以及募
投项目所在地发布的关于上网许可、电价调控、项目补贴等相关的政策,对
重要政策开展相关分析,了解其对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的影响;
2、查阅发行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数据,分析相关政策及市场环境
的变化对其测算假设、关键指标等方面的影响;
3、获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2024 年 1-9 月份市场化交易相关数据及结
算单据,分析其变动趋势、交易电量及平均交易价格情况;
4、分析募投项目效益测算逻辑及重要参数设定,获取相关的合同等文
件,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的采购、建造情况、电量销售数据,分析最新政策及
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影响,分析募投项目预测的谨慎性与合理性。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综合考虑成本和电价两方面因素的影响,最新政策
及市场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收益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
项目效益预测具有谨慎性与合理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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