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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展: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潭发展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股份限售的核查意见2024-09-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股份限售的核查意见

       2008 年 3 月 19 日,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中福实业,
证券代码:000592/证券简称:平潭发展)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公开披
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自 2009 年 3 月 19
日起,平潭发展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批次提出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为:林
秉秀等 16 名自然人股东及福建省新四军研究会、上海福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计 18 名股东,合计持有平潭发展 1,155,534 股股份。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股)

   1        0028448834            林秉秀                   2,418

   2        0332207059            徐诗炎                   4,354

   3        0052802727            陈文胜                   1,836

   4        0277251630            毛雨岑                   4,834

   5        0029503502             陆洋                    4,834

   6        0033479038            胡艳萍                   9,668

   7        0332117016            郑榕森                   12,082

   8        0100180828            庄荣顺                   7,248

   9        0119615761             金莺                    1,380

  10        0332350107            黄德春                   14,500

  11        0301383399            叶锦文                   1,450

  12        0329657195            叶英杰                   9,668
  13        0033211308               吴榕燕                        4,834

  14        0332471551               周阿兔                        9,668

  15        0052800762               黄安翼                       50,750

  16        0028884035                隋军                         996

  17        0800131878        福建省新四军研究会                  48,334

  18        0899394499     上海福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66,6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吴证券”)作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财务顾问,就上述股东解除限售所持公司部
分股份的情况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现有总股本 29,44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相当于流
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1.94 股的对价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7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资产重组结合业绩承诺方式进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8 年 3 月 19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平潭发展分别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及 2008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股权
分置改革说明书》及《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经核查,公司本次可上市流通
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说明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人                                                承诺及追加承
 序号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名称                                                      诺的履行情况

  1      自然人共计 16    在股改方案实施之日(2008 年 3 月 19 日)起   上述承诺已履
                     位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行完毕且无其
               福建省新四军研   在股改方案实施之日(2008 年 3 月 19 日)起       他追加承诺。
       2
                   究会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上海福川建筑工   在股改方案实施之日(2008 年 3 月 19 日)起
       3
                 程有限公司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
    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24 年 9 月 26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1,155,5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9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冻结/标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     流通股数占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记的股份
                                股份数       市流通股     公司总股本                     备注
       号           名称                                                    数量
                                (股)       数(股)       的比例
                                                                          (股)
                                                            (%)
                                                                                       股权分置
       1      自然人共计16位      140,520     140,520         0.0073             0     改革限售
                                                                                         股份
                                                                                       股权分置
              福建省新四军研
       2                           48,334      48,334         0.0025             0     改革限售
                  究会
                                                                                         股份
                                                                                       股权分置
              上海福川建筑工
       3                          966,680     966,680         0.0500             0     改革限售
                程有限公司
                                                                                         股份
               合   计          1,155,534    1,155,534        0.0598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
        股份类型
                                    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843,977       0.9237      -1,155,534         16,688,443        0.863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7,293,438     0.8952     -1,015,014     16,278,424     0.8427
4.境内自然人持股               141,788     0.0073       -140,520          1,268     0.0001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408,751     0.0212              0        408,751     0.0212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7,843,977     0.9237     -1,155,534     16,688,443     0.863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913,936,915   99.0763      1,155,534   1,915,092,449   99.1361
1.人民币普通股            1,913,936,915   99.0763      1,155,534   1,915,092,449   99.136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913,936,915   99.0763      1,155,534   1,915,092,449   99.1361
三、股份总数              1,931,780,892    100.00              0   1,931,780,892    100.00

         五、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平潭发展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
     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事项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东吴证券对平潭发展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股份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