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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力)2024-03-2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始终独立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受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力,男,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注册会计

师。曾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负责人,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

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4 次,通讯方式召开

2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均全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出席
                                                  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张    力            6                   6                 0                  0            否                  4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公司审计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要求履行职责,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参与公

            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对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高管的聘任及高管薪酬进行审核,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管理

            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就 2022 年度财务会计

                                            3、关于公司内审合规中心 2022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3 年   报告相关内容及内部控
                 2023 年 03 月 16 日
                                        度工作计划;                                              制情况、聘请会计师事

第九届董事会                                4、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     务所情况进行沟通。

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5、关于 2022 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就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2023 年 04 月 26 日
                                            1、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内容进行沟通。

                                            2、内审合规中心 2023 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2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就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023 年 08 月 25 日       1、2023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内容进行沟通。
                                          2、内审合规中心 2023 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3、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就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告相关内容进行沟通。

                                          2、内审合规中心 2023 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将审议议案提交董
                2023 年 03 月 16 日
                                          1、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事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                              2、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提名与薪酬考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
                                                                                             同意将审议议案提交董
核委员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事会审议。
                                      议案》。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同意将审议议案提交董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事会审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前,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对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
                                        2023 年 10 月 23 日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
                                                           3
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

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

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现场考察、与中小股东交流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以现场交流、视

频、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

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同时,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本人更好

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同时本人还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

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关

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在一定程度上支

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的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4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

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出具了同意

的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管的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

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

定,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的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发挥独立董

事的职能和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力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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