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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02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4-8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远程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远程会议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远程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远程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远程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
            凡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1 号院 2 号佳龙大厦十二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内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本次会议第
     一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将回避对该项
     议案的表决,第三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
     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远程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
     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

     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
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下午 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1 号院 2 号佳龙大厦十二层会议室。
    4、股东如选择现场会议方式参会,可持上述证件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
下午 16:30 时间内,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提供
相关材料,完成股东参会信息登记。
    股东如选择远程通讯方式参会,可持上述证件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下

午 16:30 时间内,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提供相
关材料,完成股东参会信息登记。
    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身份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提供腾讯会议的会议号等信息,
获得远程通讯会议相关信息的股东请勿向他人分享此等信息。股东、股东代理人届时可
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腾讯会议”移动端或 PC 端参会。

    未提前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 和 互 联 网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09;投票简称:中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联系电话:13641323242。
     3、联系人:吴珺、刘国长。
     4、电子邮件:liuguochang@zdinvest.com。


     六、备查文件

     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参加北京中迪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
         事项具有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
  2.00                                                                             √
           案》。
  3.00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
            备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委托

         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

                                                     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