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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谷: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2024-11-19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110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收
到债权人广州律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
其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由,
已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
及预重整的申请。同日,襄阳中院就广州律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公司出
具了(2024)鄂 06 破申 48 号《通知书》。具体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同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启动预重整程序或受理重整申
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受理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
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
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履行的承诺事
项

     公司严格督促相关方持续履行其作出的承诺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1
利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
项均在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如下:




                                  2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
                                                 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收购人奥园科星
                                                 及其控股股东奥园广东、实际控制人郭梓
                                                 文先生出具了《关于保持京汉实业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
                                                 其在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保证与上
                                                 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
                                                 等方面相互独立。具体承诺如下:“(一)
                                                 保持与京汉股份之间的人员独立 1、京汉
                                                 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京汉股份
                                                 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方及所控制的企业
                                                 处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继
                                                 续保持京汉股份人员的独立性。2、京汉股
                                                                                                                        2021 年内违反“2、本承诺方及所控制的企
收购报告书或                                     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
               奥园科星、奥园                                                                                           业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
权益变动报告                    保持独立性承诺   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本人及所控制的 2020 年 09 月 05 日   长期
               广东、郭梓文                                                                                             占用京汉股份的资金、资产。”,出现资金
书中所作承诺                                     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保持与京汉股
                                                                                                                        占用情形,2021 年内已全部归还。
                                                 份之间的资产独立 1、京汉股份具有独立
                                                 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京汉股份
                                                 的控制之下,并为京汉股份独立拥有和运
                                                 营。2、本承诺方及所控制的企业当前没
                                                 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京
                                                 汉股份的资金、资产。3、本承诺方及所控
                                                 制的企业将不以京汉股份的资产为自身
                                                 的债务提供担保。(三)保持与京汉股份
                                                 之间的财务独立 1、京汉股份继续保持独
                                                 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
                                                 京汉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
                                                 京汉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方
                                                 及所控制的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4、京
                                                 汉股份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




                                                                             3
                                               方及所控制的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
                                               式干预京汉股份的资金使用调度。5、京汉
                                               股份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方及所
                                               控制的企业处兼职或领取报酬。6、京汉股
                                               份依法独立纳税。(四)保持与京汉股份
                                               之间的机构独立 1、京汉股份继续保持健
                                               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2、京汉股份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
                                               权。(五)保持与京汉股份之间的业务独
                                               立 1、京汉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
                                               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
                                               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除通过行使
                                               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京汉股份的业务活动
                                               进行干预。”
                                               针对同业竞争问题,奥园科星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京汉
                                               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为维护京汉股
                                               份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奥园集团(广东)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梓文(以下简称
                                               “本承诺方”)就上述情形特此承诺如下:
收购报告书或   奥园科星、奥
                              避免同业竞争承   在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   园广东、郭梓                                                             2020 年 09 月 05 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诺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对于本承诺
书中所作承诺   文
                                               方现有的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
                                               务,本承诺方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内,自本次京汉股份股权过户至本承诺方
                                               名下之日起 24 个月内,适时启动以下同
                                               业竞争解决方案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
                                               方案,并在本次京汉股份股权过户至本承
                                               诺方名下之日起 3 年内实施完毕该方案,
                                               以解决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1)本承诺




                                                                           4
方与上市公司间签署资产托管协议,将与
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直接
竞争关系的资产指同一地级市同一业态
的资产,下同)托管给上市公司,同时确
定定价公允的托管费用,并采取有效措施
在承诺期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将与
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
上市公司;(3)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
争关系的资产出让给非关联第三方;(4)
其他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有利
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措施。在解决现存同业竞争问题之
前,在上市公司以及本承诺方控股或实际
控制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不包括上
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附属公司”)
从事业务的过程中,本承诺方作为控制方
应当保持中立地位,保证上市公司和各附
属公司能够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参与市场
竞争。在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上市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除已发
生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领域外,本承诺方
及附属公司将不在新的业务领域从事与
上市公司存在直接同业竞争关系的相关
业务。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方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就由此给
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
                                                 为了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发
                                                 行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承诺如下:“1、不利用自身对京
                                                 汉股份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京汉
                                                 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承诺方及
                                                 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
                                                 不利用自身对京汉股份的股东地位及重
                                                 大影响,谋求与京汉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
                                                 权利。3、杜绝本承诺方及所控制的企业非
                                                 法占用京汉股份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
                                                 何情况下,不要求京汉股份违规向本承诺
                                                 方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承诺方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京汉股
                                                 份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收购报告书或
               奥园科星、奥园   关于减少关联交   如确需与京汉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
权益变动报告                                                                            2020 年 09 月 05 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广东、郭梓文     易的承诺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京
书中所作承诺
                                                 汉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京汉股份章程
                                                 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承
                                                 诺方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
                                                 东/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
                                                 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
                                                 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京汉股份
                                                 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京汉股份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京汉股份章程的规定,督促京汉股
                                                 份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批程序。”




                                                                              6
    四、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公司因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
划案件,被司法冻结公司货币资金合计约 45.17 万元(目前结余);公司所持下
属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广州奥伊美
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奥悦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麦创正信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隆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司所
持有长江证券的 600 万流通股被司法冻结;公司所持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被司法冻结。公司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
“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公司所持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
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达资管已对部分诉讼案件申请强制执行,不包含公司,
未违反 2024 年内不对公司申请执行的承诺,但是 2025 年内是否对公司及其资产
申请执行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最终为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债务人含京
汉置业及其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资金占
用且情形严重时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 9.8.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会因此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上述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
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启动预重整程序或受理重整申
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
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 2023 年度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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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未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1 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5、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
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
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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