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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谷:关于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11-23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114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4 年第七
                   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定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奥园科星”)出具的《关于提议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
函》,奥园科星提议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园科星持有公司股份 171,998,61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具有提出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
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前述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 年 1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增加临
时提案后的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4 日的
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7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可参考附件 2),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2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提案 1 为特别表决事项,必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 1 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 经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为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增
加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和同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和《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包括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


                                    3
在 2024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8 号
    (2)邮政编码:510623
    (3)联系人:毛晓婷
    (4)联系电话:020-84506752
    (5)传真:020-84506752
    (6)电子邮箱:investors@aoyuanbeauty.com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5;投票简称:奥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投票注意事项: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若设有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
个并打“√”):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说明: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
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 2024 年 11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重新打印或按以上符合委托要素的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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