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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油资本: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0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周三)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石油金融
大厦 B 座四层会议室

                                1
     (七)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0 日(周三)
     (八)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
 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周五)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
 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到现

                                   2
场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
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
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代表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
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
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石油金融大厦 B 座
22 层
    2.邮编:100032
    3.电话:010-89025597
    4.联系人:王云岗
    5.电子邮箱:zyzb@cnpc.com.cn
    6.传真:010-89025555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7;投票简称:中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的提
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上
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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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
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同     弃       反
 编码                                             勾可以
                                                           意     权       对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每个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
         2.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
止。
        4.委托人持股性质指: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境内一般法人持
股,境内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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