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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联: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4-02-23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4-00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
    易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另因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
    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3 条 “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
    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
    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
    要求,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
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2),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
    交易所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
    005),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为 432,200 万元-648,100 万元,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30,000 万元-4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正在进行中,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
    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116、120、123、128、130、135、140 号公
    告。
          2023 年 12 月 29 日,法院已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
    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已
    于 2024 年 1 月 8 日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撤销公
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本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
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