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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24-02-2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新联

股票代码:0006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24 年 2 月 2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华

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权益变动方式............................................................................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查阅地点 ................................................................................. 11

     附表一 ............................................................................................. 13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军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634219X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
                        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
                        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
                        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
                        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
                        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主要经营范围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傅军持股 2.83%、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3.4%
         经营期限       2001 年 6 月 15 日至 2041 年 6 月 14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在公司任职
                                                          留权
 傅军       男      董事长     中国香港       北京          无        董事
傅爽爽      女      副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无
冯建军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肖文慧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刘静      女        董事     中国香港       北京         无          无
马晨山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长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新华联文旅股份以

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股票代码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8.63%     600331.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5.16%     600499.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6%     601058.SH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16.46%     00189.HK
           公司
     新华联海外发展有限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6.66%     00189.HK
           公司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6.73%     00472.HK
           公司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 年 8 月 9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

2023 年 4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

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

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4 年 2 月 23 日,

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

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送达新华联控股。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因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由此导致新华

联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预计将减少 1,175,117,364 股(占总

股本约 20.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新

华联控股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

 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

 序。《民事裁定书》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送达新华联控股。

      根据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持有的 1,175,117,364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约 20.01%)属于本次重整的偿债资源,将

 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划转给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的债权人用以抵

 偿其债权,或者划转至新华联控股管理人证券账户作为预留的偿债资

 源。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新华联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预计减

 少 1,175,117,364 股(占总股本约 20.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新华联控股   无限售条
                        1,175,117,364       20.01%          0            0
有限公司     件流通股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无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民事裁定书》。


       二、查阅地点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傅军




                                      2024 年 2 月 27 日




                             12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 上 市 公 司
                                            北京市
称             展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ST 新联            股票代码    000620

                                 信 息 披 露 北京市通州区外 郎 营村
信 息 披 露 义 新华联控股有限 公
                                 义务人注
务人名称       司                            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减少  不
                                  有无一致
股 份 数 量 变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行动人
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否为上市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3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持股数量: 1,175,117,364 股
股份数量及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    20.01%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变动数量:1,175,117,364 股
动后,信息披
露 义 务 人 拥 变动比例: 20.01%
有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变动后数量: 0 股
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0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14
(本页无正文,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傅军



                                  日期:2024 年 2 月 27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