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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茂集团:天茂集团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4-06-04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6月3日收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益谦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益谦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6月3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益谦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A股股份
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A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刘益谦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刘益谦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刘益谦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
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