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4-2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7 月 3 日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 年 7 月 3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3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小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计 29 人 , 代 表 股 份
1,588,922,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9,967,390 股)的 67.90%。(注:
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
中股份 55,311,694 股)其中:
1 ) 出 席现 场会 议 的股 东及 股 东授 权 委托 代表 共 3 人 , 代表 股份 数 量
1,492,202,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6 人,代表股份数量 96,719,4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
1,588,852,781 99.9956% 52,300 0.0033% 17,200 0.0011%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 占出席会议中小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97,021,001 99.9284% 52,300 0.0539% 17,200 0.0177%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 年 7 月)》,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1,588,852,481 99.9956% 52,600 0.0033% 17,200 0.0011% 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 占出席会议中小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97,020,701 99.9281% 52,600 0.0542% 17,200 0.01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婧、梁铭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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