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18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4-27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创新聚能城能源中心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清洁能源发展战略,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拟投资建设创新聚能城能源中心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234,222 万元。项
目采用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建成后为萧山江南科技城区域创新聚能城供应电力和
热力,以协同创新聚能城发展,满足产业发展用能需求,提升区域用能梯次利用
水平,降低碳排放。
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创新聚能城能源中心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万向一
二三股份公司、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在提供劳务方面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在交易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
关协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许小建、王红民、陈利军、王潇潇、凌感实施了回避
表决;非关联董事海侠、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郑刚(独立董
事)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 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