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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4-10-15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4-49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
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十届监事会非职
工监事成员。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三次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陈利军先生、李爽女士、凌感女士、崔立国先生、裘亦
文先生、赵子瑜先生
      2、独立董事;李历兵先生、邵劭女士、郑刚先生
      3、董事长:陈利军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
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


      二、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成员:陈利军先生(董事长、主任委员)、李爽女士、郑刚
先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成员:李历兵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邵劭女士(独
立董事)、凌感女士。
    3、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邵劭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郑刚
先生(独立董事)、崔立国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

     三、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2 名,职工监事 1
名。具体情况如下:
    1、非职工监事:沈李泓先生、王群女士
    2、职工监事:王飞超女士
    3、监事长:沈李泓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少于公司监事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和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8)。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盛树浩先生
    2、董事会秘书:钱嘉清女士
    3、财务负责人:刘萍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钱嘉清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钱嘉清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邮政编码:311215
       联系电话:0571-82860631
       传真号码:0571-82865050
       电子邮箱:sfhy_000631@126.com

       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董事许小建先生、王红民先生、王潇潇女
士、海侠女士,原监事管大源先生、王涛先生,原副总经理彭健先生届满离
任。其中:王潇潇女士、王涛先生、彭健先生离任后仍继续在下属子公司任
职,许小建先生、王红民先生、海侠女士、管大源先生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离任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其中除海侠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其他人员均通过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盛树浩,男,1982 年 12 月生,浙江湖州人,本科学历,工程师,中
共党员。历任浙江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普星洁能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部、安全生产部副经理,普星(安吉)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普星聚能股份公司总裁,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顺发恒
能股份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普星聚能股份公司董事,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衢州普星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普
星(安吉)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浙
江普星京兴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监事,顺发恒能股份公司总经理,浙江星星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顺发源储
(桐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盛树浩先生通过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钱嘉清,女,1980 年 5 月生,浙江嘉善人,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
党员。历任浙江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经理,顺发恒能股份
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职工监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顺发能城有限公司
监事,万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人力
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钱嘉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钱嘉清女士
通过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
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
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刘萍,女,1986 年 11 月生,浙江余杭人,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先后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向三创股
份公司担任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现任顺发恒能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顺发源储(桐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刘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