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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木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3-01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1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木建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常兴茂”)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
期限为 1 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
(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
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担保授信金额   担保期限
  1      福建三木建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0         1年
  2      福建三木建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1,000         1年

                                         1
  3        福州常兴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1,000        1年
                                  合计                              4,000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3年6月9日和2023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
意2023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4.811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7.21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
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596亿元,
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
理,具体详见公告2023-45。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福建三木建发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36,150万元(调剂后),目前实际已使用
95,747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3,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37,403万元;公司为福州常兴茂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实际已使用2,945
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1,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05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23年9月30      2023年担保     实际使用    含本次公告已   剩余可用
      公司名称
                   日资产负债率      计划额度      担保金额    使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福建三木建发            86.07%          136,150      95,747         98,747      37,403
 福州常兴茂              91.22%            5,000       2,945          3,945       1,05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17 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00 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08 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
合楼 401(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李俊;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中介、商品房代销、房地产市场信息和业务咨询;甲醇、
醋酸乙烯酯、苯乙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
建筑材料、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的批发经营、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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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化肥、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的批发、零售、代
购代销;鱼粉及饲料、植物油、粮油制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合并持有其 100%股权;
       被担保方福建三木建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资 产 总 额 2,360,198,607.79 元 , 负 债 总 额
2,002,761,393.94 元,净资产 357,437,213.85 元; 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4,655,503,831.86 元,净利润 31,215,978.29 元。
       截 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 资 产 总 额 2,589,910,209.31 元 , 负 债 总 额
2,229,118,614.81 元 , 净 资 产 360,791,594.50 元 ; 2023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3,443,628,727.34 元,净利润 3,354,380.65 元。
       (二) 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 年 10 月 24 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 47 号帝豪花园 3#楼 1 层 05 店面-
222(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吴少华;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
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
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
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照明器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
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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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
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被担保方福州常兴茂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3,970,907.33 元,负债总额 23,324,415.14
元,净资产 40,646,492.19 元; 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554,343,063.66 元,净利
润 453,683.55 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453,072,462.97 元,负债总额 413,279,621.06
元,净资产 39,792,841.91 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78,882,169.55 元,净利润
-853,650.28 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
请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
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
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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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
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
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风险可控。2023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其中被担保方福建三木建发、
福州常兴茂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均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主体财务结构健康,
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为福建三木建发、福州常兴茂提供保证担保,是公司日常经
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4,200 万元;母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310,843 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93,200
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 418,2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291.75%。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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