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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鸿: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24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4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除董事刘玉详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刘玉详先生因缺席第十届董事会2024

第五次会议,未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将股东提交的提案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提交的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将股东提
交的提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4 年 6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 218 号金鸿控股 16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2222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指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免去刘玉祥先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议案》      √
  4.00           《关于免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4.01           免去郭见驰先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              √
  4.02           免去陈蒙女士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                √

            累积投票提案(采取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00           《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 2 人
  5.01           提名袁志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5.02           提名郭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00         《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6.01         提名李方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
6.02         提名朱爱炳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5-6 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
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2 人,应选非职工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 218 号金鸿控股 16 层会议室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 218
号金鸿控股 16 层证券事务部,邮编:421000,信函请注明“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 218 号金鸿控股 16 层

    邮政编码:421000

    联系电话:0734-8800669

    联系传真:0734-8133585

    联系人:曹云青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5、议案 6),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
           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
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免去刘玉祥先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议
3.00                                                        √
                              案》

4.00     《关于免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4.01      免去郭见驰先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      √

4.02       免去陈蒙女士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00     《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袁志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5.01                                                        √
                             人。
5.02     提名郭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00       《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6.01       提名李方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
6.02      提名朱爱炳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
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