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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1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4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三次和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

om.cn)公告编号为2024-35、2024-41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

料: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一

楼大厅。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琪

   (2)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0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

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4
   1、投票代码: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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