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 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一期尾款结算、项目二期建设及生产经营 周转等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 为银根矿业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不低于公司2024年9月末流动资 金贷款平均融资利率,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上 述额度在财务资助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银根矿业其他股东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丰投 资)、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和内蒙古博源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因自身资金原因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 资助,为此纳丰投资、纳百川和博源工程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纳丰投资 和纳百川的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以纳丰 投资和纳百川合计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根矿业其他股东铜陵和生 鼎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 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其审批提供资金额度及担保流程较长等原因,未 能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和提供担保。 银根矿业其他股东纳丰投资、纳百川和工程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 1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 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事项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戴继 锋、刘宝龙、宋为兔、孙朝晖、李永忠、纪玉虎回避表决;已经公司九届十八次 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博源集团及其子公 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 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6 楼 3.执行事务合伙人: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出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1日 6.经营范围:矿业投资 7.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纳丰投资100% 股权。 8.股东持股情况: 2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纳丰投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1,635.99 131,384.57 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101,635.99 131,384.57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2,906.53 29,748.59 净利润 12,906.53 29,748.59 (二)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5楼1503 室 3.法定代表人:戴继霞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7月6日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企业管理咨询。 7.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持有纳百川 100%的股权。 8.股东持股情况: 3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纳百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8,123.73 938,010.35 负债总额 313,367.41 321,598.47 净资产 644,756.32 616,411.88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3,405.38 69,645.59 利润总额 106,885.87 19,028.09 净利润 92,695.35 18,830.89 (三)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3.法定代表人:张玉萍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 一般经 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 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化工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 出图、复印;水处理药剂(聚天冬氨酸)的销售以及水煤浆添加剂(木质素磺酸 钠)的销售。 4 7.与公司关联关系: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的参股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郭永生 60% 乌审旗力威建材 内蒙古博源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60% 40%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博源工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019.27 94,269.07 负债总额 68,530.41 84,069.34 净资产 8,488.86 10,199.73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253.03 10,815.16 利润总额 129.06 1,931.15 净利润 85.01 1,710.87 三、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27,929.6875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9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天然碱开采、加工及销售。 7.与公司关联关系:银根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5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银根矿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98,852.80 1,471,106.58 负债总额 696,650.51 748,060.79 净资产 602,202.28 723,045.79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3,501.06 429,115.85 利润总额 89,691.97 205,455.30 净利润 76,697.00 176,780.66 11.截至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未向银根矿业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总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提供 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 3.利息计算: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且不低于公司2024年9月末流动资金贷款平均融资利率,按季度收息。 4.资金用途:用于银根矿业及其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一 期尾款结算、项目二期建设及生产经营周转,不得挪作他用。 5.资助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包括银行存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提供 借款。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公司为银根矿业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 6 下进行的,能够帮助银根矿业解决部分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资金缺口。银根矿业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 控制,公司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动态掌握资金用途,确 保资金安全。 2.为有效控制风险,银根矿业其他股东纳丰投资、纳百川和工程公司按持股 比例提供担保,同时,纳丰投资和纳百川的控股股东博源集团以纳丰投资和纳百 川合计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为银根矿业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 发利用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所需的部分资金,有利于保障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 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生产经营运行,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长远发展。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使用费率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不低于公司2024年9月末流 动资金贷款平均融资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持有银根矿业60%的股权,对其财务、生产经营、重要人事安排等拥 有充分的控制力。银根矿业部分股东纳丰投资、纳百川和博源工程按持股比例提 供担保,同时,纳丰投资和纳百川的控股股东博源集团以纳丰投资和纳百川合计 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整体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且不存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与博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博源工 程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分别为25,866.96万元、16,310.69万元。 八、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 资助和其他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总额为15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调整后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11.12%。 7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