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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天热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5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国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 1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总部616会议室。
    (八)股东出席情况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一、总体出席情况                                         -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30人                           180,207,261                     33.8206%
     其中:现场出席1人                                 159,796,608                     29.9900%
           网络投票129人                                 20,410,653                     3.8306%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不含董监高)                               -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29人                             20,410,653                     3.8306%
     其中:现场出席0人                                            0                           0
           网络投票129人                                 20,410,653                     3.8306%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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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代表股份数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占A的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比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180,207,261   164,205,060     91.1201%    14,321,900      7.9475%   1,680,301    0.9324%
有表决权股东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20,410,653    4,408,452      21.5988%    14,321,900    70.1687%    1,680,301    8.2325%
情况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当选。


    注: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资料事前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冰、王亚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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