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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天热电: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7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国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
七次、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 1 ) 通过 深 圳证 券交 易 所 交易 系 统进 行网 络 投 票的 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总部616会议室。
    (八)股东出席情况
                                                   代表股份数量
                 项目                   人数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股)
 一、总体出席情况                         -              -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                  336         203,482,489                    38.19%
     其中:现场出席                       2          163,216,008                    30.63%
           网络投票                      334           40,266,481                    7.56%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不含董监高)       -              -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                  335           43,685,881                    8.20%
     其中:现场出席                       1             3,419,400                    0.64%
           网络投票                      334           40,266,481                    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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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49%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代表股份数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占A的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比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43,685,881    42,209,781    96.62%      1,406,000      3.22%     70,100      0.16%
有表决权股东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43,685,881    42,209,781    96.62%      1,406,000      3.22%     70,100      0.16%
情况
备注: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总计持股 159,796,608 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有
         表决权股份为 43,685,881 股。
      2、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2.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代表股份数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占A的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比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203,482,489   200,768,389     98.67%      2,467,200        1.21%    246,900      0.12%
有表决权股东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43,685,881    40,971,781     93.79%      2,467,200        5.65%    246,900      0.57%
情况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3.表决通过了《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代表股份数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占A的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比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43,685,881    41,121,981    94.13%      2,461,000      5.63%     102,900     0.24%
有表决权股东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43,685,881    41,121,981    94.13%      2,461,000      5.63%     102,900     0.24%
情况
备注: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总计持股 159,796,608 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有
         表决权股份为 43,685,881 股。
      2、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 2 页 共 3 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冰、王亚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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