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03-2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
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
展。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提交本次会议讨论,本报告还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一、经营情况回顾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在两届董事会的积极努力下,公司剥离包装印
刷业务、开拓负极材料业务、调研论证光伏产业。负极材料业务已于四季度贡献业 绩,
业务规模超过原有印刷业务,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2023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44 亿元,较上年减少 17.16%;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
3,740.47 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0.90 万元,较上年增加 82.32%;
总资产 8.38 亿元,较上年增加 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83 亿元,
较上年减少 8.9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收
购股权、设立子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20 万吨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向控股股
东借款、为子公司担保及董事会换届、管理层聘任、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等 74 项议案,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23年,根据公司业务调整情况、董监高个人情况及各项规范制度要求,董事会成
员变动情况如下:
1.鉴于贾运山先生于2023年3月31日病逝,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 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空缺;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于4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
议审议通过,董事李庆华先生担任代理董事长,代为履行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法
定代表人职务及与董事长有关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选举新任董事长
为止。
2.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及监事 会换
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
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魏伟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先生、陆继刚先生、张亚男女
士,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均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张英伟先生、副董事长宋万良先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
员。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冼国明先生、樊登义先生、李胜
楠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庆华先 生、
苑希现先生、张建国先生、孙静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总经理宋万良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对李庆华
先生、冼国明先生、樊登义先生、李胜楠女士、苑希现先生、张建国先生、孙静女士在
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完成换届,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步调整,各委员
会成员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英伟先生(主任委员)、杨路先生、魏伟先生、王志先生、陆继
刚先生、张亚男女士;
审计委员会:张亚男女士(主任委员)、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王志先生、
陆继刚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志先生(主任委员)、张亚男女士、陆继刚先生、尹天长
先生;
提名委员会:陆继刚先生(主任委员)、张英伟先生、宋万良先生、王志先生、
张亚男女士。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修订了《董事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规范要求;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继续认真履职,持续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
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提名委员会审议了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
告、内部控制报告,审查了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等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
业委员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请见《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五)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
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披露,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报告期内,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
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六)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
告共 108 份(有公告编号)。
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
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耐心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认真回答投资者网上提
问,时刻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报告期内成功以现场+视频的方式举 办了
2023 年中期业绩说明会,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加强互动交流。
三、董事会 2024 年度重点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持续做好董事会
日常工作,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
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认真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继续提升对广大投资
者服务的水平,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将在董事会的坚强带领下,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客户
服务质量、提升研发水平,全力以赴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最大化。
特此报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