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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5-28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和 7 月分别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金额
1 亿元和 2 亿元的借款协议,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届满,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
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控股股东同意延长借款期限,原借款 3 亿元借款
期限自原协议期限届满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并综合考虑融资成本,借款利率为 6%,
其他借款条件不变。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
组上市。

    3.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
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
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5 区 4 号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42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
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
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0.58 亿,净资产 60.75
亿,收入 64.22 亿,净利润 1.87 亿;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
联法人;

    9.旭阳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
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期限:借款 10,000 万元和 20,000 万元期限自原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2.借款利率:年利率 6%
    3. 补充协议构成对原协议的变更和补充,除补充协议明确规定的内容外,原协议
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1.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 20,000
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1 年期 LPR 为 3.55%)标准上浮 50%执行,即借款利率 5.325%,无需抵押和
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快
公司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
通过增资的方式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
旭阳新能源”),该子公司现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 960 万元后,
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960 万元,本公司持股 51.0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48.98%。
    3.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债权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签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之股权出售协议》所约定的第三笔交易价款的债权
10,734,758.04 元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冲抵公司尚欠旭阳控股有限
公司的部分借款,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印刷设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
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将 5 台印刷设备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交易对价
6,133.47 万元,以冲抵公司尚欠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 6,133.47 万元。该议案已经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为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
快 5GW 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共同为
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8,040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 14,300 万元,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 13,740 万元。增资完成后,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金为 3 亿元,本公司持股 51%,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49%。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有利于保持公司现金流稳定,为日常经营活动、项目建设
提供充足资金。就公司向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事宜,董事会认为,借款利率参
考了公司同期融资成本,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
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4.《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