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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03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4-063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
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姜立辉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222,116,31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1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8,663,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6.6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3,452,78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3,452,78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3,452,78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朱斌先生、
        陈蜀康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邵长伟先生、祝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中小
                                出席会议股                   中小股东同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效表决权股份                股东有效表决权
                                东同意票数                     意票数                      当选
                                                总数比例%                 股份总数比例%
        选举朱斌先生为公司
1.01                            219,938,840    99.0197%      1,275,301      36.9355%        是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蜀康先生为公司
1.02                            219,940,787    99.0205%      1,277,248      36.9919%        是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焦崇高先生为公司
1.03                            219,936,796    99.0187%      1,273,257      36.8763%        是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胡川先生为公司
1.04                            219,938,812    99.0197%      1,275,273      36.9347%        是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邵长伟先生为公司
1.05                            219,935,016    99.0179%      1,271,477      36.8247%        是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祝坚先生为公司
1.06                                219,934,867    99.0179%      1,271,328      36.8204%        是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杨向宏先生、
          吴粒女士、陶胜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中小
                                    出席会议股                   中小股东同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效表决权股份                股东有效表决权
                                    东同意票数                     意票数                      当选
                                                    总数比例%                 股份总数比例%
          选举杨向宏先生为公司
2.01                                219,935,794    99.0183%      1,272,255      36.8473%        是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吴粒女士为公司
2.02                                219,935,808    99.0183%      1,272,269      36.8477%        是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陶胜洋先生为公司
2.03                                219,941,907    99.0210%      1,278,368      37.0243%        是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王晓女
          士、梁忠奎先生、胡永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中小
                                    出席会议股                   中小股东同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效表决权股份                股东有效表决权
                                    东同意票数                     意票数                      当选
                                                    总数比例%                 股份总数比例%
          选举王晓女士为公司
3.01                                219,942,899    99.0215%      1,279,360      37.0530%        是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梁忠奎先生为公司
3.02                                219,936,801    99.0187%      1,273,262      36.8764%        是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胡永贺先生为公司
3.03                                219,936,811    99.0188%      1,273,272      36.8767%        是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26,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3%;
          反对 1,8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81%;弃权
          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63,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769%;反对 1,8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2701%;弃权 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3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通过。

    以 上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窦方旭 庞羽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