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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5-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厦门信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洲炜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丰明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苏洲炜、张春辉、黄诗婷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查阅公司三会记录和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3)与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
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4)查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
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
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议
记录等;(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等;(4)查阅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及会计师
出具的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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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
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
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
规定,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2)
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3)获取关联交易明细、相关合同及财务
凭证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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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2)查阅公司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3)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
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4)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5)与公
司证券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规情况,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
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
披露文件、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2)查阅公司定期
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询问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的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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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等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
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业绩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715.4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 亿
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是受汽车经销、LED 行业市场波
动以及部分股权投资损失等因素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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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洲炜                       马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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