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5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并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3.80 万股,回购并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2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93.30 万股。 2、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涉及激励对象 261 人(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合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37.1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87,178,106 股的 1.65%, 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 35,999,954.55 元(含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87,178,106 股变更为 675,807,106 股。 3、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二〇 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并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3.80 万股,回购并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93.30 万股。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公司独立 董事就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厦 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0年7 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 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9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50)。 3、2020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出具的《厦门信息信达总 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厦信〔2020〕 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42)。 4、2020年8月19日,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0-53)。 5、2020年8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披露的《厦门 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6)。 6、2020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1),确定本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1,210.00万股, 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95人。 7、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 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 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8、2021年9月9日,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1)。 9、2021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8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1月17日完成。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及第十 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 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00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11、2022年6月16日,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12、2022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8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9月23日完成。 13、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及第 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 数为9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5.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监 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14、2022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96),确定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 11月1日,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0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计为465.60万股。 15、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十 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未达标以及3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 意公司对上述共计9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354.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发表独 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16、2023年8月7日,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8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57)。 17、2023年9月1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五次会议及第十 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考核指标作出调整,并将相应修订《厦门信达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结合修订情况相应制定摘要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75)。 18、2023年10月9日,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指标的 议案》。 19、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9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0月27 日完成。 20、2024年4月3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对共计87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43.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21、2024年5月17日,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51)。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 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相关 事项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厦 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内部公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8 日。在公示期 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7)。 3、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国控〔2022〕7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 4、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次会议及第十 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6、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 日为 2022 年 9 月 9 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2,598.00 万股,实际首次授予的 总人数为 253 人。 7、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 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 8、2023 年 2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厦 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日)》,并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内部公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 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 9、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 日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43.00 万股,预留授予的总人数 为 3 人。 10、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 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 11 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上述共计 25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1,085.4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11、2023年8月7日,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8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57)。 12、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五次会议及第 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考核指标作出调整,并将相应修订《厦门信 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结合修订情况相应制定 摘要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 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考核 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 13、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指 标的议案》。 14、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9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0月27 日完成。 15、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 4 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同意公司对上述共计 2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 性股票共计 793.3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16、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51)。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股票种类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回购注销的原因与数量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共计 8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343.8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50%。 3、回购定价依据及价格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 九章中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绩效系 数,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此,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情况下,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2.46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4、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情况下的所需回购资金为人民币 9,337,410.69 元(含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股票种类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回购注销的原因与数量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 4 位原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共计 2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793.30 万股进行回购 注销,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15%。 3、回购定价依据及价格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 九章中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绩效系 数,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情况下,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3.24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 十四章中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或被过失性辞退(《劳 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 销。”因此,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情况下,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3.24 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情况下的所需回购资金为人民币 25,379,503.86 元(含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 离职情况下的所需回购资金为人民币 1,283,040 元,共计人民币 26,662,543.86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对本次回购并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4]第 0036 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完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863,208 6.82% -11,371,000 35,492,208 5.25%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0,314,898 93.18% 640,314,898 94.75% 股份总数 687,178,106 100.00% -11,371,000 675,807,106 100.00% 注: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由 687,178,106 股减少至 675,807,106 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涉及激励对象 261 人(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合 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37.1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87,178,106 股的 1.65%,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 35,999,954.55 元(含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 款 利 息 )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687,178,106 股 变 更 为 675,807,106 股。 本次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 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