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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02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12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2024 年 11 月 18
日 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1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 3 栋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1.00                                                               √
             案》
             《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3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2
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议案 2、议案 3 为普通
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5. 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需持有“恒逸转债”的股东
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
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冠双;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3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 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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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
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
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书有效期限:2024 年       月       日——2024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逸转债”
 1.00                                                 √
       转股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
 2.00                                                 √
       托贷款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没有明
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6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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