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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02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11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

体董事,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表现,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向下修正“恒逸转债”
转股价格。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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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
提供的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进一步保障逸盛新材料的生产经营,公司拟延续该

笔委托贷款,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07,8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
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
起算,贷款利率按照5年期LPR执行,同样持有逸盛新材料51%股份的宁波中金
石化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向逸盛新材料
提供同等条件的112,200万元委托贷款。

    公司董事会认为:逸盛新材料依靠其股东上下游原料成本、产品销售、产品
规模及产业链一体化上的优势,工艺水平先进,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
逸盛新材料另一股东中金石化之股东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按
出资比例提供112,200万元委托贷款,降低了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风险。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由于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逸盛新材料 49%的股
权,逸盛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担任逸盛新材
料董事,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方贤水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

决。
    本次关联委托贷款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9)。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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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4-12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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