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 新世纪公司函告,获悉新世纪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部 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冻结执 股东 本次冻结 第一大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行人名 原因 名称 股份数量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股 称 致行动人 广州市 司法 2,000,000 0.80% 0.22% 否 2024-9-19 2027-9-18 中级人 再冻 民法院 结 上海市 司法 浦东新 2,000,000 0.80% 0.22% 否 2024-9-27 2027-9-26 再冻 区人民 结 法院 新世纪 是 广州市 公司 司法 天河区 35,000,000 14.00% 3.91% 否 2024-10-9 2027-10-8 再冻 人民法 结 院 广州市 天河区 司法 2,000,000 0.80% 0.22% 否 2024-10-9 2027-10-8 人民法 冻结 院 合计 41,000,000 16.40% 4.58% 新世纪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涉及诉讼案件,案号为 (2024)沪 0115 民初 84433 号,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相关司法冻 1 结系原告徐贞雅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保全措施。 新世纪公司另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涉及执行案件,案号为(2024)粤 01 执 952 号和(2024)粤 0106 执 11462 号,前述执行案件系由于新世纪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原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分公司”)就相关融资协议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 权文书,因未能在约定时间期限内偿还融资债务,中国中信金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冻结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新世纪公司前期已质押 予徐贞雅的锦龙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所采取的保全措施、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新世纪公司所采取的执行措施。目 前新世纪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债务偿还等工作。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 结情况如下: 占其所 股东 持股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股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持股份 名称 比例 股份数量 份数量 本比例 比例 新世纪 250,000,000 27.90% 99,000,000 0 39.60% 11.05% 公司 朱凤廉 132,110,504 14.74% 0 0 0 0 杨志茂 66,300,000 7.40% 60,300,000 0 90.95% 6.73% 合计 448,410,504 50.05% 159,300,000 0 35.53% 17.78%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比例 比例 售股 一致行动人 押 办理解除 新世纪 2024-10- 是 950,000 0.38% 0.11% 否 否 质押登记 沈斌 融资 公司 22 之日 2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已质 未质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 押股 占已 押股 占未 持股数量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比例 份限 质押 份限 质押 量 量 比例 比例 售和 股份 售和 股份 冻结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新世纪 250,000,000 27.90% 244,000,000 244,950,000 97.98% 27.34% 0 0% 0 0% 公司 朱凤廉 132,110,504 14.74% 117,900,000 117,900,000 89.24% 13.16% 0 0% 0 0% 杨志茂 66,300,000 7.40% 65,800,000 65,800,000 99.25% 7.34% 0 0% 0 0% 合计 448,410,504 50.05% 427,700,000 428,650,000 95.59% 47.84%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冻结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 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的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