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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环球: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4-2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照
相关规定,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
际情况,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
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
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时,2 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业务发展需要,
2024 年度将由南京苏浦建设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建材设备物流贸易中
心有限公司、南京聚比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接本公司(包括控股
子公司)在建项目土石方、园林景观、装饰装修、弱电施工等相关工
程及材料采购业务,将与南京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宁地产”)发生办公楼承租业务。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本关联交易价
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3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虽然
存在与关联方在部分单项业务交易额低于预计交易额且差异在 20%
以上的情况,系公司与关联方由于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
采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不会
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
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完善了控制架
构,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
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4、关于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
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延长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2 名关联董事予以
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为保证基金合法正常运营,不涉及资
金投入,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延长存续期事项,不会
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医美产业基金存续
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7 日之日起延长 3 年。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德俊、祝遵宏、杨登峰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