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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能泰山: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2024-12-1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山东新能泰山发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各子公司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
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
盈利性,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
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领导小组
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总会计师任副组长;领
导小组其他成员包括财务预算部、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
纪检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
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设在财务预算
部,由财务预算部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对华能财
务公司业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
情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对存款风险,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
缓报、谎报。
    第三条 公司风险预防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
处置机构,一旦华能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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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
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财务预算部、董事会与投
资者关系部、纪检审计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
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
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财务预算部应督促华能财
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华能财务公司经营情况,测
试华能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
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财务预算部应加强对风险
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
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
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
向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首次将资金存放于华能财务公司前,应取得
并审阅华能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
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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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与华能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期间,应每半
年取得并审阅华能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
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半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
    第六条 公司与华能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 华能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
动应急处置程序:
    (一)华能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中第21条、第22条、第23条规定的情形;
    (二)华能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要求;
    (三)华能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
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
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
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华能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
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华能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华能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该股东对华能财务公司出资额;
    (六)华能财务公司的股东对华能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年以上未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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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华能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八)华能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
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九)华能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等监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十)华能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
整顿;
    (十一)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 存款风险发生后,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司存
款风险预防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工作组应及时了解
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文件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九条 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后,组织人员敦促
华能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
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
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
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处
置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
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
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二)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三)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十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应急处置小组应及时要
求华能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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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和蔓延,必要时共同起草文件向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寻
求帮助,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
职责要求,服从风险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化险措施,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置
    第十二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
华能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华能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
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华能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必
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联合华能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
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
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如果影
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 本预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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