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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锦能源: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9-26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12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 2024 年 9 月 26 日开始计算,若再
次触发“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5,9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359,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3.21 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 号”文同意,公司 35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
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
之日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 年 4 月 19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2022-069 ) , 公 司 实 施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4,270,271,0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
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9 日起由原 13.21 元/股调整为 13.01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11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授予 5,615.95 万股,
授予价格为 6.76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起由
原 13.01 元/股调整为 12.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9 月 29 日起生
效。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85),鉴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5.257 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为 4.744 元/股,最近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3.46 元/股。根
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综合考
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2.93 元/股向下修正为 5.26 元/股。本次修正后的“美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
    鉴于“美锦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
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
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
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 2024 年 9 月 26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