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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9-21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
                                  06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的

参股公司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深圳公司)是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的控股子公司,

振华科技持有振华深圳公司 43.7693%的股权、中国振华持有振华深圳公

司 56.2307%的股权。

    为提升振华深圳公司经营效益和资产管理效率,中国振华拟以全资子

公司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服务)100%股权增资振

华深圳公司。增资完成后,振华深圳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12,524.36 万元变

更为 17,335.84 万元。出于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等因素考量,公司经审慎

研究拟同意振华深圳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并放弃本次对振华深圳公司增资

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振华深圳公司的股权比例

由增资前的 43.7693%变更为 31.6213%。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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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也对该议案表决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中国振华为振华科技控股股东,振华服务为中国振华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振华、振华服务为振华科技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肖立书

    (3)注册资本:247,291.42 万元

    (4)设立时间:1984 年 10 月 19 日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通讯信息整机、电子元器件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

及服务。)

    (6)中国振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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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徐永超

    (3)注册资本:5,240.28 万元

    (4)设立时间:1999 年 6 月 16 日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6)振华服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 109 号 B 栋 6F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注册资本:12,524.36 万元

    (五)法定代表人:严维

    (六)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电子元器

件的购销;住房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

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办经营性停车场。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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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七)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累计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042.54             56.230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81.82             43.7693

                  合计                            12,524.36              100.00


       (八)振华深圳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并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

案程序的《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 10897 号),振华深圳

公司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3,957.61 万元。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并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

案程序的《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所涉及的贵州振华系统

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

第 10896 号),振华服务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4,570.80 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相关方

       甲方: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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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方: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并方式

       1.丙方合并丁方,丙方存续,丁方解散,丁方债权、债务由丙方承继。

丁方需注销下属各分公司。丁方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无需处置。

       2.丙方、丁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对债权人的

通知和公告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债权债务处置事宜。

       3.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丙方 、丁 方净 资产 进行 评估 ,合 并后 丙方注册资本为

17,335.84 万元(大写:壹亿柒仟叁佰叁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甲方和乙

方对丙方的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1,854.02       68.3787

   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81.82       31.6213

                       合计                    17,335.84        100


       (三)过渡期安排

       1.本协议项下的过渡期为评估基准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次日至本

次合并完成之日(在登记机关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过渡期内丙方、

丁方的损益由丙方、丁方原股东享有。

       2.过渡期间,丁方对其公司及其资产、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权属

证书、财务报表、档案资料、设备技术资料和印章印鉴)等负有善良管理

义务,保证和促使公司的正常经营,过渡期间丁方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

响,丁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5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负有的义务,应当赔偿守

约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经友好协商不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振华深圳公司此次增资主要是为了进行专业化整合,提升经营效益和

资产管理效率,综合考虑振华科技未来发展规划,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

公司放弃行使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振华

深圳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 43.7693%降至 31.6213%,振华深圳公司仍为公

司的参股公司,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年初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振

华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 641.44 万元;与振华服务累

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 431.11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就该议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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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和目前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考虑,交易及定价遵循

市场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利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振华科技放弃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
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基础,保

荐人对振华科技放弃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吸收合并协议;

    (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三)《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 10897 号);

    (四)《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所涉及的贵州振华系

统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

第 10896 号);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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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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