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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控制: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1  

 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4-038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3:00。
    3.会议地点:无锡太湖皇冠假日酒店。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缪仲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交所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37 人,代表股份 795,664,71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498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564,679,862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2.93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2 人,代表股份 230,984,8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56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33 人,代表股份 131,854,62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2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1 人,代表股份 131,853,4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0.0255%。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全
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
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
公司已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663,810,09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47%。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4,779,4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41%;反对 6,872,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19%;弃
权 2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4,779,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6341%;反对6,872,1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2119%;弃权20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95,168,3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6%;反对 296,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
20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58,2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235%;反对296,0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245%;弃权20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攀、卢垚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