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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担保事项《终止协议》的公告2024-01-11  

证 券 代 码 : 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 告 编 号 : 2024-03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担保事项《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
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为其下属公司天津瀛众汽
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众汽车”)向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众金融”)申请融资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并签署《担保
函》。经内江鹏翔与大众金融友好协商,双方签署《终止协议》,约定《担
保函》自 2024 年 1 月 10 日终止,并自终止日起免除内江鹏翔对瀛众汽车

的保证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2019 年 12 月 26 日分别召开八届二
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江鹏翔为瀛众汽车向大众金

融申请 300 万元融资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本公
司 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 、 2019 年 12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9-69 号)、《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72 号)、《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9-76 号)。
     2、2020 年 1 月 13 日,内江鹏翔签署了《担保函》,为瀛众汽车上述
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 万元,担保期限为瀛众
汽车与大众金融签署的《循环授信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具体内

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 号)。
    二、终止担保情况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内江鹏翔与大众金融签署的《终止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1)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2)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
    2、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双方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签署的《担

保函》(编号:G-210424201)自 2024 年 1 月 10 日(以下简称“终止日”)
终止,自终止日起,免除内江鹏翔于《担保函》中载明的保证责任。
    3、内江鹏翔对终止日前发生的瀛众汽车在《循环授信协议》所涉债务

(以下简称“担保债务”)仍承担保证责任(如有),直到终止日前发生
的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终止。保证期间为终止日前发生的全部担保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对终止日后发生的担保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4、双方保证完整地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
双方在行使《终止协议》项下之权利或履行《终止协议》项下之义务时,

其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终止协
议》以外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5、《终止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终止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瀛众汽车在《循环授信协议》中所涉债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终止协议》为内江鹏翔与大众金融友好协商后签署,双方不存在任何争
议或纠纷,也不存在违约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终止协议》的签署不

会对瀛众汽车、内江鹏翔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