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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8-06  

 证 券 代 码 : 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 告 编 号 : 2024-40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5日,本公司九届十
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星

期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
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栋 4 单元 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9 号)。
    3、特别提示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本公司就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栋
4 单元 9 楼;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

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冯梦诗
    (2)电话:028-63286976
    (3)传真:028-63286984

    (4)电子邮箱:hwgfdb@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非独立董事简历;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
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
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非独立董事简历:

    么同磊先生,1983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荣程联
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人事专员、人事科科长、人事处处长,天津荣程祥泰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管人事部部长,健康集团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组织人事部部长,总裁办主任,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内江浩物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内江浩祥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江浩
瑞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四川浩物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么同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

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备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
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