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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色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05-09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涉及 3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407,71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993,249,074 股的 0.0205%。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92,841,364 股。
    2.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因调动、免职等组织安排不在公司任职的,
回购价格为 2.5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
购价格为 2.57 元/股。
    3. 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50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转
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
同意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等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 2023 年 3 月 8 日公示期满,公司收
到反映本次拟激励的一名对象的相关问题,公司监事会就异议所涉及激励对象进
行了核查,并且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经综合考虑,被反映人后未参与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确
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并
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53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 1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214 人,
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64.545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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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60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
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 9 月 12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等方式公示了预留激励对象名单。截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人数为 2 人,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52 万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
    (七)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65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7,710 股,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
完成。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等组织安排不在公司任职时,其当年已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劳动合同不
续期、离职、绩效考核不达标、不能胜任等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
系,其所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
时公司股票市价的孰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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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14 名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动不在公司任职,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
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771 万股予以回购
注销。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因调动、免职等组织安排不在公司任职的,公司按照 2.5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
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计息时间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至激励对象
离职之日止;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公司按照 2.57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金额为 1,049,513.70 元,全部为
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24 年 3 月 27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大华验字[2024]0011000135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完成。
    四、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934,680     1.20%     -407,710    23,526,970     1.1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69,314,394   98.80%       0       1,969,314,394   98.82%

三、总股本           1,993,249,074   100.00%   -407,710   1,992,841,364   100.00%

   注: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

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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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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