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3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564,806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1.41%,涉及激励对象 337 人。 2.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 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679,536,500 股 变 更 为 669,971,694 股。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决定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9,564,806 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已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转发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汉市国资委”) 《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武国资 改革〔2022〕5 号),武汉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 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 告编号:2022-073)。 5.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9)等相关 文件。 6.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1 月 1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并正式上 市,公司向 35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992,014 股。2023 年 1 月 12 日, 公司披露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8.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 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因经营需要离 职或工作岗位调整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6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9.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 6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00,000 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81,021,500 股变 更为 680,621,500 股。 10.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 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因组织调离、 工作岗位调整、退休、死亡、主动辞职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14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08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 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因经营调整离 职或工作岗位调整、退休等原因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4 名原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7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对应的 40%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294,806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毕 14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08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80,621,500 股变更为 679,536,50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参照《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 免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自情况发生 之日起 6 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 售。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银 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经营调整离职或工作岗位调整、退休等原因,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对 4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7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业绩考核未达标 参照《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 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294,806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564,806 股,占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总量的 38.27%,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1.41%。 (三)回购价格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授予价格(3.00 元/股)加上回购时银行公 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回购税后金额为 29,285,808.73 元。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所需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79,536,500 股变更 为 669,971,694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 股份性质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830,475 3.51% 14,265,669 2.13% 9,564,806 无限售条件股份 655,706,025 96.49% - 655,706,025 97.87% - 股份总数 679,536,500 100.00% 669,971,694 100.00% 9,564,80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0100050 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