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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铸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新兴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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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49504                        债券简称:21 新兴 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1 新兴 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024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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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兴铸管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发行人”或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21 新兴 01”受托管理人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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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    联系传真:0310-579699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21 新兴 01

            3、 债券代码:149504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5、 债券利率:3.70%

            6、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7、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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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9、 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 6 月 9 日

            10、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1 年 6 月 16 日

            11、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6日(仅限交易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即面值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相应的债

         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

         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

         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

         有人本次回售登记业务失效。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

         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4年6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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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

         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6、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新兴铸管作为“21新兴01”

         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

         票面利率。“21新兴01”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3.70%,根据发行人

         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1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2.60%。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 新兴 01”的债券持

         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仅限

         交易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1 新兴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21新兴01”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100,000张(回售申报

         经确认后不可撤销),回售金额合计10,0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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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回售债券数量为9,900,000张。

            四、 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新兴01”债券回售结果公

         告》,发行人决定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9日按照相关规定对本

         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本期债券回售转售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终端“回

         售转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业务申报,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100,000

         张。发行人承诺本次转售符合相关规定、约定以及承诺的要求,转售

         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新兴铸管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转售时间安排。

             光大证券作为“21新兴01”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

         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

         人进行了沟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

         第2号——临时报告》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光大证券后续将督促发行人在转售期间内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在转售结束后及时注销未转售的债券,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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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兴铸管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的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宜做出独

         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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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 新兴 01”回售

         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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