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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铸管: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24-07-15  

股票代码:000778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4-40
债券代码:112934          债券简称:19 新兴 0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将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支付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1、最后交易日:2024 年 7 月 16 日
   2、债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6 日
   3、本息兑付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4、债券摘牌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新兴 01,债券代码:112934,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支付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债券代码:112934。
    3、债券简称:19 新兴 01。
    4、债券发行价格:100 元/张。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债券余额为 9.4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3.98%。
    8、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7 月 17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1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1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12、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
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
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14、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15、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方案
    “19 新兴 01”的票面利率为 3.98%,每 10 张“19 新兴 01”(面值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9.80 元(含税),兑付本金人民币 1,000.00 元,本息合计人
民币 1,039.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实际
取得的本息为人民币 1,031.8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
取得本期债券的利息暂免征税,每 10 张实际取得的本息为人民币 1,039.80 元。

    三、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
   1、最后交易日:2024 年 7 月 16 日
   2、债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6 日
   3、本息兑付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4、债券摘牌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9 新兴 01”持有人。

   五、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
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
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
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
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摘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
易日,即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本息兑付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联系人:王新伟
   联系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电话:0310-5792011
   传真:0310-5796999
   邮政编码:056300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方斯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电话:010-56513193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