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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医药:监事会审核意见2024-07-06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审核意见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5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补充确认的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
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以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为基础并
结合实际市场情况进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审核意
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管理规范,
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
保风险较小。本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
的信息披露义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 2024 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在公司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
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不存
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不造成影响。本关联交易事
宜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