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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神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11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将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8月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 易系 统和 互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4年8月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有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 证券账
户、B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
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8、会议地点
    成都高新区(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一楼
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00                                                           √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公司将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对计 票结
果进行披露。
    (四)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关 联交 易,
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须持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
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至登记地址登记或以传真及信函方式
登记(登记日期以送达日为准)。
    2、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日(星期五)9:00-12:00,14:00-17:30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出席会议除了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联系人:刘庆、孙嘉
    6、联系电话:028-66616656 传真:028-66616656
    7、电子邮箱:dsh@huasungrp.com
    8、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成都华神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综合楼4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0
    2、投票简称:华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
       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
1.00                                                    √
               案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委托期限: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