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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能源: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3-3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甘肃能源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灯喜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柳生辉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柳生辉、王惠民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查阅公司相关的三会会议资
料及信息披露文件,访谈管理层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决议文件进行核实比对;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公司章程》、内控制度等文件;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
事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检查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事项及执行
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和重大合同执行情况,并
随机抽取相关业务的合同文件及资金往来凭证,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证
券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意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董灯喜                 柳生辉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