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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2-06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4-08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英洛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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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
道19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公司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发送传真后请电话确认)进行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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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吴美剑
    联系电话:0579-88888668
    传     真:0579-88888080
    邮     编:322118
    电子邮箱:ylh000795@innuovo.com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 196 号英洛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6.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7.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3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5

    2、投票简称:英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英洛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照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1.00                                                        √
                 易的议案
                 公司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2.00                                                        √
                 度的议案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
       单位印章。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如委托人没
       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对应栏中打“√”
       为准,每项提案只能选一个表决意见,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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