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8-09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4-093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中国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保证人”)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3.70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6.14%,实际
担保余额为 34.0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67.39%,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实
际担保余额为 34.0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 67.3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市晋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晋安支行”或“债权人”)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
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者“债务
人”)向中国银行晋安支行申请融资 1.50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同
意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总额不超过 84.48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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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 80.28 亿元,
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详
见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该
担保事项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中武电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此前,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
度 62.20 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担保额度 12.89 亿元,
实际担保余额 3.59 亿元),剩余担保额度 18.08 亿元,本次
担保 1.50 亿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住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 189 号凯捷大厦 7、8 层,注
册资本 6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郭珅。经营范围: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
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电线、电
缆经营;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门窗销售;五金产品零售;
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
无船承运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
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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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原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单位: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82,568,471.36 1,055,516,949.71
负债总额 937,186,236.74 810,516,380.38
银行贷款总额 254,395,070.00 287,920,425.04
流动负债总额 937,020,236.74 810,348,380.38
或有事项总额 - -
净资产 245,382,234.62 245,000,569.33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6,946,500.57 1,722,746,569.69
利润总额 4,885,066.80 -15,742,144.33
净利润 6,525,101.70 -24,264,953.95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2024 年 8 月 7 日,中武电商与中国银行晋安支行签订《授
信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授信额度 1.50 亿
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止。同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晋安支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电
商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最高本金余额 1.50 亿元,及主债权
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担保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即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
清偿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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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
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
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保证合
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中国银行晋安支行或者依照主合
同、主合同单项协议行使权利义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
议不影响保证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
行。
保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
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
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
产负债率虽然超过 70%,但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63.7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6.14%。
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
34.0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67.39%。
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
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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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晋安支行签订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
2.2024 年 8 月 7 日中武电商与中国银行晋安支行签订的
《授信额度协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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