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8-17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4-094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终审判决);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3.涉案的金额:一审涉案本金总额265,367,371.00元及逾期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公司对本案所涉项目已计提部分减值准备。本判决为终
审判决,根据判决及相关合同约定,项目可回收金额暂无法判
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案件判
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2年5月,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武夷”或“公司”)因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华科技”)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安徽省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提起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
1
编号:2022-103)。
2023年2月,合肥中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并出具
了《民事判决书》[(2022)皖01民初1002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2023年3月,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安徽省高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徽省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
皖民终326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08,290.22元,由上诉人中国武夷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有51起,主要涉及合同纠
纷、土地侵害纠纷及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5,261.29万
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4%,未达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
影响
公司对本案所涉项目已计提部分减值准备。本判决为终
审判决,根据判决及相关合同约定,项目可回收金额暂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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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案
件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
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法采取
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皖民终326
号]。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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