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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27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4-118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经第八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2:45 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
  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本
  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 2024 年度审计
     2.00                                                             √
                                   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             √
        2.提案 1 已经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提案 3 已经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11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4-102、115、

                                       2
119)。
    3.提案 2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提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股
东深圳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2)、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深圳证券
帐户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2)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诚、黄旭颖、闫书静
    电话:0591-88323721、88323722、88323723
    传真:0591-88323811

                            3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gzb@chinawuyi.com.cn
    (五)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
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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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7”,
投票简称为“武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
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
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5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
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
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公司)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
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
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指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 反 弃
                                                                    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
     2.00                                                             √
                                       构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的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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