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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鬼酒: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2024-04-29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会议由独立董事张晓涛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符正平、李世辉出
席了会议。
    一、对《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规定,利润
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审慎提出的,
充分考虑公司及股东利益,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体现了公司对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我们审阅了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中粮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
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发现中粮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
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为正常的商业业务,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业
务公平、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 202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查公司
财务报告和董事会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公司为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
担保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张晓涛、符正平、李世辉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