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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鬼酒: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29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晓涛、符正平、李世辉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晓涛、符正平、李世辉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现任的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