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4-07-23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24-2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 324,928,98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分配总额固定,共
分配利润 324,928,98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4,928,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每 10 股
派 9.00 元;持有首发后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87 中皇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7 月 18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 239 号酒鬼酒大厦
邮政编码:410015
咨询联系人:宋家麒
咨询电话:0731-88186030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